一、办理条件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含视同);
(二)申请退休时在单位正常参保的,所在单位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后再申报;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当月在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在本省实际缴费满十年或本省户口。
二、申请材料
(一)《长沙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资格确认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三)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四)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可不提供)。
因人事档案不完整影响认定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工作人员要求的其它合法有效材料。本省实际缴费不满十年的提供本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企业退休资格确认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时限:即办
(二)初审
1、岗位责任人: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企业退休资格确认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条件的,依据申请人申请,认定其出生年月、视同缴费年限等关键信息,办理退休资格确认。
3、时限:即办
(三)复审
1、岗位责任人: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企业退休资格确认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出具《长沙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资格确认表》,退还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2)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说明理由,退还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3、时限:即办
四、办理须知
(一)申请地点: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岳麓厅)二楼
(二)咨询电话:
1、退休资格确认:0731-88999330
2、养老金核定:0731-88999684
3、遗属待遇申领:0731-88999321
(三)补充说明:
1、退休人员需提前办理个人账户合并。
2、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由单位经办人审核档案材料,通知退休人员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基本养老保险正常退休资格确认简明流程图
备注:
1.请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提出申请,不接受提前申请;
2.申请退休时在单位正常参保的,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后再申报;
3.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无需提供人事档案。因人事档案不完整影响认定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工作人员要求的其它合法有效材料;
4.本省实际缴费不足10年的参保人员,须提供本省户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