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根据《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结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 “一票否决制”工作方案》(湘外经院党发〔2018〕11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湘外经院人字〔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引领和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在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树典型、立标杆,以点带面,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正能量。同时加强师德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纪律意识。
二、领导机构
为有效推进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立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全体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师风办”),设在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各部门要成立教师师德建设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思想认识。师风办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部署教师师德建设活动。在师德建设中始终坚持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定树立起终身从教的职业信念和⾼度的职业责任感”为主线,有效开展教育活动。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
深化理论武装,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训课程,以政治理论学习、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时事政治等教育活动,并定期增加教师培养的红色体验、社会调查等实践环节,增进广大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自觉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专题研讨和学习交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以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部门考评为基础的师德师风综合评价体系,形成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评优、晋职、年度考核等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
完善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考核指标,健全校院两级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考评体系。完善师德建设激励机制,建立师德失范惩处机制。
(四)强化教师“党史”学习教育
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积极营造教师为学生讲“党史”、与学生一起学“党史”的良好氛围,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把“党史”内容作为课程思政的重要素材有机融入课堂教学。面向所有党员教师,列出重点主题和选题,组织党员教师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面对面、广覆盖的宣讲活动。
(五)加强师德典型宣传报道
1.开展典型事迹宣传报道。指导教师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平凡岗位温暖人心故事等先进事迹,通过校园网络、部门网站、宣传栏、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
2.开展宣讲和分享交流。邀请学校师德师风标兵、优秀教师代表走进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堂,分享师德故事;定期邀请师德典型代表、一线教师与广大教职工进行座谈交流,传递师德的力量。
(六)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
1.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等师德规范学习纳入师资培训。
2.开展《十项准则》学习宣讲。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在全院教师中开展《十项准则》的宣讲解读,并组织教师以系、教研室、教学团队为单位,开展座谈和研讨,深化认识,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
(七)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
1.二级学院开展警示教育。各二级学院要德法并举,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结合《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对于本单位出现的师德违规问题,要在会上详细通报情况与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2.各职能部门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十项准则》,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制度的再学习、违规案例再教育。积极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要负责人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推动和督促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把责任落到实处。
四、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组织,制定师德师风相关规章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培训,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覆盖全体教师。
2.建立监督机制,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计划、组织、任务落实。学校采取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作开展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3.建立激励机制。学校对师德师风表现出色、品德高尚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4.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展现涉外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奋进风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