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遵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规范教职工行为为重点,努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职工职业道德整体素养,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紧密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二)积极有效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舆论氛围。
(三)不断增强每位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做到依法从教,爱生如子,培养高尚的情操,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四)对师德表现不良的,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行为严重失范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主要内容
对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一)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二)在课堂、网络媒体(含社交媒体)、社会生活中发表错误、不实、不当言论,影响恶劣的。
(三)组织、煽动或参与罢课、上访的,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的。
(四)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人员财物、有价证券,擅自向学生乱收费的。
(五)骚扰、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六)参与、协助考试作弊,或擅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的。
(七)抄袭、剽窃、占有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行为不端的。
(八)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非法传教活动的。
(九)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
(十)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影响恶劣的。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校院两级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工作。
(二)以引导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为切入点,广泛组织全员学习,全面知晓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内容,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教育。
(三)各二级单位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报告,人事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职工师德考核档案,严肃实行 “一票否决制”。
(四)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入党、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的重要依据。
(五)对师德高尚的优秀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良的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失范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